为科学精准、统筹做好建设工程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,保障建设各方合法权益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《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计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的计取标准,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工程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成本核算依据。
根据《通知》,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,施工企业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费用。这笔费用主要用于购置口罩、消毒液、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,设置现场隔离观察场所,实施人员封闭管理、定期核酸检测,以及因落实“三区”管控等防疫政策所增加的管理投入等。
在备受关注的费用标准方面,《通知》作出了明确规定:
此项政策的出台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:
浙江省住建厅要求,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,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,并合理计取相关费用。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做好现场签证和记录,共同确认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范围与持续时间,确保费用计取的真实性与合理性。
此项规定的实施,体现了浙江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精细化管理思路,为全国建设工程领域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“浙江方案”,有助于推动建筑业在特殊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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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5:1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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